
岁末年初,第十分公司传来喜讯,承建的龙州法院审判综合楼被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分别授予公共建筑装饰类和建筑幕墙类“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称号。
该工程位于龙州县龙水路西侧,建筑面积为7733.46㎡,框架结构,地上7层,工程总造价1274.66万元。工程开工伊始就明确了争创“区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强化质量预控,着重工程细部质量控制,推行样板引路制度,使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外墙装饰主要为干挂石材幕墙、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安装牢固,颜色和花纹协调一致,缝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玻璃幕墙表面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均匀一致。室内墙面干挂石材纹理清晰,色泽一致,分缝均匀。室内楼地面砖铺贴平整,光洁明亮,无色差,缝隙平直。吊项装饰别具一格,多层次造形与烟感器和灯具整齐划一,美观,各交接处吻合、严密。门窗工程采用铝合金窗,安装牢固,开启顺畅。门窗三性检测资料齐全。
该工程先后荣获“2011年上半年崇左市安全文明工地”、“2014年度崇左市优质工程奖”、“2014年度广西优质工程奖”等奖项。(卢森标 黄翔)
奖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