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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在南宁举行

2012年12月18日 15:51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在南宁举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司长曹金彪主持座谈会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严世明出席座谈会

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第一排右五)、巡视员徐惠琴(第一排右四)及江苏、陕西、新疆等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领导出席座谈会

12月14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在南宁举行,这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二次为《管理办法》的修订举办座谈会。来自全国各地的约40名法律专家、企业代表及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共同为《管理办法》的修订出谋划策。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司长曹金彪主持会议。

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巡视员徐惠琴,法规司副司长周韬,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严世明、副厅长唐标文,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郝培亮,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江和平等出席会议。

严世明首先对来广西参加修订座谈会的嘉宾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广西的基本区情及广西在建设造价立法方面的情况。他介绍说,广西对发包、承包的管理及定额的编制和立法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在造价立法方面,广西在2008年就出台了政府规章《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并力争在2013年能通过人大立项出台《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将之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在机构改革之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了标准定额处,2年来,共编制了相关定额和地方标准44项。此次座谈会前夕,广西还专门召开全区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会议,收集修改意见。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吴佐民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起草说明和有关情况。与会人员随后围绕发承包计价活动的具体范围与基本定义、办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等展开了研讨,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

据了解,200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为了适应建设市场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需要,2009年启动了对《管理办法》的系统修订。据悉,《管理办法》预计于近期完成系统修订工作,并颁布实施。(陈飞燕)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吴佐民(左一)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起草说明和有关情况

来自上海的法律专家朱数英(左)提出修改意见

企业代表张玉凤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