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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指导意见》解读会
2020年08月04日 17:238月3日,公司在建工大厦2号楼912会议室召开《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指导意见》解读会。公司副总经理苏维明出席并讲话,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站书记、站长陈挺现场授课。
会上,苏维明对这次解读会及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听取学习培训,及时补短板,深入理解两个政策法令的深刻内涵,学懂弄通培训的重点要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对企业造价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调整、再提升。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分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进一步推动预结算管理工作的落实落地。他强调,参会人员要提高思想站位,认清工作形势,充分理解企业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提高造价管理工作质量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与流程,不断提升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力争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确保企业行稳致远。
陈挺围绕《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五大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对于新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指导意见》,从制定的必要性、制定的目的与意见、起草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权威系统地解读;并结合实际工程案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计价问题以及相应解决方法进行介绍和分享,对公司可能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就各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公司预结算中心、各分公司共130余人参加。
(林瑜)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