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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推进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管理工作会

2018年07月30日 17:48

会议现场.jpg

7月27日下午,劳动工资处在建工大厦2#楼9楼会议室召开推进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管理工作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卢军宝出席,会议由劳资处副处长王安鹏主持。

会上,卢军宝传达了南宁市住建委关于“一金三制”工作要点和“五个严禁”“七个达标”要求。“一金三制度”是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名制、分账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五个严禁”:一是严禁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二是严禁出现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众性事件;三是严禁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四是施工企业严禁出现“三包一靠”违法行为并留下相关合同、票据等痕迹;五是严禁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追讨拖欠工程款。“七个达标”:一是项目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与其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是项目内建立实名制劳动计酬手册,记录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信息;三是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授权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动人员进出场登记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台账;四是项目的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保存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备查;五是项目按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南宁市不低于1680元/月);六是项目留存企业在南宁市统一领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书;七是项目总承包企业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通过专用账户向劳动者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

卢军宝强调,劳资管理人员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一金三制”管理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一金三制”,健全和完善相关劳资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做好国家督查组的迎检工作。

公司总经理助理、劳资处处长李霄峰分析了现阶段劳资管理形势,布置了“一金三制”的工作要点。劳资处副处长冯志勇传达了南宁市住建委的专题会议内容,对“一金三制度”及施工现场劳务管理要求作了详细地解读。财务处税务管理科科长石福对实行分账制过程中,公司设立专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开设二级账户等工作作了说明。

各分公司主管劳资工作副经理、书记,劳资科、项目管理科科长,劳资员,劳资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劳资处)